可持续发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一、 总则
1、为规范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丽珠集团”或“我们”)用工管理及行为道德,遵照《联合国全球契约》、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劳动用工及行为道德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
2、本准则适用范围为丽珠集团及其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与临时员工),以及所有与丽珠集团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以及其他合作伙伴(以下统称“相关人员”)。各单位在制定本单位人力资源及相关政策时,应全面遵守本准则。
二、人员招募与录用
1、丽珠集团人员招募与录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于岗位任职资格和候选人能力等条件录用,不因年龄、民族、种族、家庭状况、族裔背景、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信仰、社会出身、国籍、残障、妊娠等受影响。各单位在雇佣过程中应保证机会均等,并拒绝一切歧视和偏见行为。
2、丽珠集团认为多元化是保持公司竞争优势及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元素之一,努力营造包容性的工作环境,尊重我们员工的多样性和差异化,并将多元化原则融入丽珠集团各单位的招募与录用政策中,该政策适用于丽珠集团所有员工和所有单位。
3、丽珠集团禁止使用童工。我们所有单位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用工及行为道德
1、我们反对强迫劳动,任何单位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2、我们尊重员工结社自由,员工有权自由选择成立或加入工会。工会有权代表员工与丽珠集团进行平等协商,依法签订集体合同。
3、我们努力为员工创造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我们根据国家法规要求保证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劳动安全及健康保障,并且支持对劳动环境的持续改善,所有员工都有责任报告工作场所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4、对于因病休假、非因工负伤等情况,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病(伤)愈返回工作岗位后,应根据身体条件及实际要求安排岗位,不得歧视。
5、我们重视员工才能的发展与进步,在决定报酬、福利、培训机会、升职、降职、分配、调任、发展、学费援助或退休等劳务事务时,我们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不会受到年龄、民族、种族、家庭状况、族裔背景、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信仰、社会出身、国籍、残障、妊娠等因素的影响,尽力摒除各种形式的偏见和歧视。
6、我们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行为,包括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和其他非性骚扰。通过一些具有性特征的行为不合理地干扰员工的工作表现,或制造令人恐惧的、不友善的、羞辱性的以及令人生厌的工作环境,也被视为性骚扰。我们鼓励遭受骚扰的员工及时通知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告此情况,以便公司开展调查。我们将尽可能对此类报告迅速地开展保密调查。一旦调查足以证实相关指控后,我们将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7、我们反对腐败和贿赂。丽珠集团所有员工和单位须遵守本公司的《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制度》,所有与丽珠集团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在前述制度管制范围内。
8、我们已将多元化、反歧视、无偏见、反骚扰等原则理念纳入员工培训中,要求丽珠集团全体员工参加培训,深入理解上述原则及相关制度规定。
9、避免利益冲突。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避免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指引,不让任何关系干扰其工作职责及商业判断,不进行或参与任何与丽珠集团利益有冲突之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及亲属的工作和业务获取便利、 优惠及利益。如发现潜在利益冲突,员工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申报。
10、我们坚守“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遵章守法、保护环境”的EHS(环境、健康、安全)价值观,持续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我们积极履行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持续培养及提升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和环保的意识及技能。员工及相关人员应清晰了解及遵守我们的EHS政策和规定,并在工作中落实节能减排、职业健康与安全等EHS绩效提升之举措,以将持续提升EHS表现落实在日常工作及营运中。
11、信息保密。员工及相关人员应严格保密机密信息,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保护机密信息的安全,非经我们事前书面同意或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正当履行,不得使用、利用或以任何方式披露机密信息,即使在丽珠集团内部,机密信息的流转也应仅限在“职责所需”的基础上进行。前述保密义务,不因员工离职或相关人员终止合作关系后而终止。
12、反洗钱。我们严令禁止洗钱,并遵守所有适用的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
13、内幕交易。内幕信息指涉及丽珠集团的经营、财务或者对本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且尚未在监管机构指定渠道正式公开的信息。我们严禁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或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内幕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14、举报。我们鼓励员工及相关人员向我们举报违反本准则或任何涉嫌违法违纪等行为。我们接受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我们坚决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有违反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实现对举报人最大程度的保护。关于举报渠道和程序等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举报投诉管理办法》。
15、公平竞争。我们倡导公平竞争,遵守所有适用的公平竞争及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严禁妨碍或限制公平竞争之行为,包括通过与竞争对手签订非法协议来消除或减少竞争。
四、薪酬管理
1、在核定和计算员工薪酬及相关福利时,应符合公平原则。同时不得低于所在国家和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为所有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3、员工加班应按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五、违规处理
1、我们将尽可能识别不遵守本准则规定的行为,并承诺努力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为此,我们鼓励相关人员在发现违反本准则的行为时,应尽快上报给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以便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减少未来此类违反行为的发生。
2、我们将尽可能对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迅速地开展调查,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善意举报和报告的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借举报、投诉为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一旦调查足以证实确有违反本准则的行为,我们将采取适当的处罚和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负面影响员工绩效考核结果、解除劳动合同或商业合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
1、本准则已通过董事会下属ESG委员会(“ESG委员会”)审议及批准。ESG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本准则履行情况并提供建议,以供董事会决策与监督。
2、ESG委员会具有全权执行、监督及定期检讨本准则之整体责任。ESG委员会负责本政策的解释及修订。
3、本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4、本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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